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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选择视口。

    视口属性显示在“属性”面板中。

  2. 单击要修改的属性的设置字段。
名称描述
名  称描    述
中心视口中心点相对于布局可打印区域左下角的XYZ坐标。
身高(
高度(*)
绘图单元中视窗的高度。
视口的高度,以绘图单位计。
宽度(*)
图单元中视口宽度。
视口的宽度,以绘图单位计。
关于
开启
控制视窗内容的显示。
注意:你也可以从右键菜单控制所选视口的显示:

控制视口内容的显示。


也可以从右键菜单控制所选视口的显示:
  1. 选择一个视口。
右键点击打开上下文菜单。
  1. 右键点击打开右键菜单。
  2. 展开“显示视口对象”选项。
  3. “是”或“否”之间选择。
Image Removed
被剪裁
显示视窗是否被裁剪。
显示视口是否被裁剪。
显示锁定

锁定视口内容的缩放以保持缩放因子。

状态栏中的VPLOCK字段显示所选视口的“显示锁定”状态。点击该字段切换该选区的
状态栏中的VPLOCK字段显示所选视口的“显示锁定”状态。点击该字段切换所视口的“显示锁定”属性。
比例
缩放比例

SCALELISTEDIT

命令允许你编辑当前图纸中的可用比例尺。

如果ANNOALLVISIBLE系统变量关闭,不支持标注刻度的注释实体不会显示。

标准比例:默认情况下,标准比例与注释比例匹配,但你可以手动调整。如果图纸缩放列表中没有自定义比例字段的值,标准比例字段显示为“自定义”。

自定义比例:显示视口比例因子。允许你设置视口比例,而图纸缩放列表中没有的比例。

命令允许编辑当前图纸中的可用比例尺。

注释

刻度:设置视口的标注刻度。编辑标注刻度会自动设置标准刻度。

比例:设置视口的注释比例。编辑注释比例会自动设置标准比例。

如果ANNOALLVISIBLE系统变量关闭,不支持注释比例的注释实体不会显示。

标准比例:默认情况下,标准比例与注释比例匹配,但可以手动调整。如果自定义比例字段中的值在图形比例列表中不可用,则标准比例字段将显示“自定义”。

自定义比例:显示视口比例因子。允许将视口比例设置为图形比例列表中未提供的比例。

每个视口的UCS
如果
如果设置是,可以为该视口定义UCS。
视觉风格
视觉样式为视口设置视觉样式。这个选项只适用于3D模型。
阴影地块
着色打印
允许你根据视觉风格调整绘制的阴影。默认设置是“显示如实”。
允许从视觉样式中调整打印着色。默认设置为“与显示一致”。
默认光照
这样你可以关闭模型中的灯光,使用默认光照。
允许关闭模型中的光照,并使用默认光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