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
- 选择视口。
视口属性显示在“属性”面板中。
- 单击要修改的属性的设置字段。
| 名称 | 描述| 名 称 | 描 述 |
|---|
| 中心 | 视口中心点相对于布局可打印区域左下角的XYZ坐标。 |
身高(绘图单元中视窗的高度。绘图单元中视口宽度。关于控制视窗内容的显示。注意:你也可以从右键菜单控制所选视口的显示:控制视口内容的显示。
注:也可以从右键菜单控制所选视口的显示:- 选择一个视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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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键点击打开上下文菜单。- 右键点击打开右键菜单。
- 展开“显示视口对象”选项。
- 在“是”或“否”之间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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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 Removed显示视窗是否被裁剪。| 显示视口是否被裁剪。 |
| 显示锁定 | 锁定视口内容的缩放以保持缩放因子。 |
状态栏中的VPLOCK字段显示所选视口的“显示锁定”状态。点击该字段切换该选区的| 状态栏中的VPLOCK字段显示所选视口的“显示锁定”状态。点击该字段切换所视口的“显示锁定”属性。 |
比例 命令允许你编辑当前图纸中的可用比例尺。如果ANNOALLVISIBLE系统变量关闭,不支持标注刻度的注释实体不会显示。
标准比例:默认情况下,标准比例与注释比例匹配,但你可以手动调整。如果图纸缩放列表中没有自定义比例字段的值,标准比例字段显示为“自定义”。
自定义比例:显示视口比例因子。允许你设置视口比例,而图纸缩放列表中没有的比例。刻度:设置视口的标注刻度。编辑标注刻度会自动设置标准刻度。比例:设置视口的注释比例。编辑注释比例会自动设置标准比例。 如果ANNOALLVISIBLE系统变量关闭,不支持注释比例的注释实体不会显示。 标准比例:默认情况下,标准比例与注释比例匹配,但可以手动调整。如果自定义比例字段中的值在图形比例列表中不可用,则标准比例字段将显示“自定义”。 自定义比例:显示视口比例因子。允许将视口比例设置为图形比例列表中未提供的比例。 |
| 每个视口的UCS |
如果视觉风格| 视觉样式 | 为视口设置视觉样式。这个选项只适用于3D模型。 |
阴影地块允许你根据视觉风格调整绘制的阴影。默认设置是“显示如实”。| 允许从视觉样式中调整打印着色。默认设置为“与显示一致”。 |
| 默认光照 |
这样你可以关闭模型中的灯光,使用默认光照。